南韓女研究生陳屍溫泉旅館 業者獲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日電)南韓女研究生去年來台參加研討會,遭人發現倒臥溫泉旅館浴室,送醫不治。家屬控告劉姓旅館負責人業務過失致死,士檢認為,旅館安全設備並無缺漏,日前處分不起訴。
士林地檢署今天提供的新聞資料指出,女研究生民國107年來台參加經濟物理國際研討會,經文化大學安排入住北投區一家溫泉旅館,同年8月31日被室友發現趴臥在浴室內的浴池邊且無生命跡象,送醫急救不治。
女研究生家屬認為,業者明知溫泉有一定危險性,卻沒有提供英文標示的使用溫泉注意事項,導致女研究生窒息而死,控告劉姓旅館負責人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劉姓旅館負責人否認犯行,表示旅館房間內有張貼「請勿緊閉窗戶」等使用溫泉的禁忌及注意事項,也有請安排女研究生入住旅館的文化大學人員轉知注意事項,女研究生之死與旅館的設施沒有因果關係。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及函文則指出,並非完全封閉空間才會造成缺氧環境,若所處環境空間氣體因素造成外圍氧氣無法自然進入或氧氣進入不足,且所處時間夠久,仍會造成缺氧而死亡。
檢察官認為,女研究生並無一氧化碳中毒或硫化氫中毒的現象,而案發時浴室門窗緊閉、水龍頭仍在放水,依法醫所的鑑定意見,有可能因此造成缺氧環境,死者死因應為缺氧、窒息導致呼吸衰竭。
新聞資料指出,旅館浴室設有窗戶及與電燈開關連動的排風扇,業者也依溫泉法等規定,在入口處張貼中、英、日、韓四國語言的「使用溫泉之禁忌及注意事項」。
文化大學人員到案也證稱,有安排英文系同學向女研究生等研討會參與者說明泡湯注意事項,檢察官因此認為,旅館溫泉浴室的安全設施並無缺漏,且已提供消費者使用溫泉的注意事項,無證據證明業者有何過失,處分不起訴,女研究生家屬仍可聲請再議。(編輯:方沛清)1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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