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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蔡明堂當選無效 前新北市議員邱婷蔚敗訴

2019/6/2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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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26日電)新北市議員蔡明堂遭前市議員邱婷蔚指控去年九合一大選時賄選,並提起當選無效訴訟,新北地方法院今天認定罪證不足判決駁回,可上訴。

前新北市議員邱婷蔚去年九合一大選時競選連任失利,事後邱婷蔚指控競選對手蔡明堂在選舉期間指使呂姓里長的妻子,以每票新台幣500元賄選里民,提起蔡明堂當選無效的告訴。

調查局也接獲情資,指出蔡明堂曾透過東區服務處主任,交付70萬元給呂姓里長,然而搜索過程中並沒有扣得大筆現金,以及其它與賄選相關的事證。

里長妻子則供稱自己和蔡明堂是20年的好友,買票行為是她自己主導,只是想讓蔡明堂的票開好看一點,才會用自己做生意的零用金私下買票。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相關事證都無法證明蔡明堂有參與賄選行為,罪證不足,駁回邱婷蔚提起的當選無效訴訟,全案可上訴。

刑事部分,則依違反選罷法共同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判買票的里長妻子,以及協助她買票的黃姓男子各1年8月徒刑,緩刑3年,須各向國庫上繳10萬元。(編輯:李錫璋)10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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