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領購車補助 檢方起訴桃園客運董事長等11人
2019/6/11 18:18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1日電)桃園客運公司吳姓董事長等11人,利用汰換購車需求,涉嫌向政府溢領購車補助款逾新台幣1244萬元,檢方今天依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共犯詐欺取財以及商業會計法提起公訴。
桃園地檢署表示,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汽車客運車輛汰舊換新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客運業者購置車輛時,可檢附實際購車金額的合約書影本及購車單據影本送監理機關審查,並由交通部公路總局依該合約金額按比例計算核撥補助款。
檢方表示,桃園客運因應購車需求,於105年11月間舉辦議價會議,由國內多家大客車廠商進行簡報,桃園客運並由吳姓董座參與議價,會中並向得標廠商採購85輛車輛,但吳男因為考慮購車補助款,必須按照客運業者實際購車金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因此與廠商共同製作不實金額達3億7600萬元的購車契約,藉以虛增車輛單價。
檢方查出,全案經由廠商與桃園客運內部批示核准後,桃園客運以檢附文件發函給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並代向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桃園監理站、公路總局等單位,申請車輛汰舊換新補助,桃園客運公司藉此詐得1244多萬元的購車補助款。
桃園檢方調查後,依違反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共犯詐欺取財,以及商業會計法、將吳姓董事長、得標廠商楊姓總經理等11人提起公訴。(編輯:方沛清)10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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