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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撞死騎士 婦賠920萬元獲緩刑

2019/5/1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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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7日電)台北市許姓婦人駕車闖紅燈撞死王姓騎士,士林地方法院審酌許婦認罪並賠償家屬920萬元,今天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仍可上訴。

士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許姓婦人民國107年7月31日上午駕車沿鄭州路由西往東行駛,途經塔城街口闖紅燈,撞上沿塔城街由北往南行駛的王姓騎士,導致王男人車倒地捲入車底,送醫後因顱內出血不治。

許姓婦人到案一度辯稱,沒注意到紅燈,還指王姓騎士沒有減速慢行且行駛在禁行機車道上,也應負擔肇事責任。

檢察官依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鑑定意見、現場照片等資料,認定許婦闖紅燈才釀成車禍,王姓騎士並無肇事責任,並以許婦肇事後未與被害人家屬商談和解、保險理賠,犯後顯無悔意,請求法院量刑時一併審酌。

士院提供的新聞資料則指出,許姓婦人闖紅燈,導致被害人死亡,並造成被害人家屬精神上莫大創傷與無可挽回的遺憾。

承審法官審酌,許姓婦人審理時坦承犯行並深具悔意,與被害人家屬以新台幣920萬元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也同意給予緩刑,今天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編輯:張銘坤)10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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