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包裹炸彈來源 涉案男堅不吐實
2019/5/17 17:49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7日電)高雄市鼓山區包裹炸彈案,涉案的戴姓男子對於爆裂物來源堅不吐實,警方今天下午將戴男依殺人未遂、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禁見。
高雄市鼓山區一家設計工程公司15日中午發生包裹炸彈案,負責人馮姓男子傷重送醫至今未脫險,高雄市警察局鼓山分局組專案小組偵辦,先於屏東逮捕涉案鍾姓女子,移送雄檢聲押禁見獲准,隨後北上新北市汐止區帶回戴男偵訊。
專案小組表示,鍾女初步供稱與馮男有新台幣1000多萬元的債務糾紛,14日開車到高鐵左營站接熟識的戴男投宿某汽車旅館,當天晚間10時許再開車載戴男到馮男公司門口放置包裹,鍾女稱不知是爆裂物。
馮男設計公司的李姓女員工15日上班時,將包裹拿進公司放在辦公桌上,馮男中午拆開包裹時發生爆炸,警方據報協助送醫。鍾女下午開車載戴男到高鐵左營站搭車北上。
專案小組偵訊戴男,他只承認到高雄與鍾女會面,其他問題都表示不知道,也不接受夜間偵訊,對於爆裂物來源堅不吐實。警方下午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移送雄檢,檢方訊後認為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編輯:吳佳穎)10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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