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議員陳科名不服遭押 提抗告遭駁回確定
2019/3/29 13:0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涉貪的新北市議員陳科名不服遭收押禁見,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陳科名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之虞, 原審裁押無誤,駁回抗告而確定。
高院發布新聞資料指出,陳科名為新北市議員,審核預算、議決議案為他的法定職權,本案依通訊監察譯文所示,陳科名有在電話中對城鄉局人員揚言刪除預算的行為,陳科名也承認有此行為。
另外,陳科名坦承他有受託為某公司向新北市政府催辦審照,他所投資或相熟公司也有自這家公司承包工程或收受贊助,因此抗告意旨非屬職務上行為及不具對價關係等語,難認有理。
此外,本件同案被告徐士健、蔡怡辰、張志貴等人涉行賄罪等罪,遭檢方聲押禁見,原審裁定新台幣10萬元至200萬元交保,檢方提起抗告。
高院認定,具保部分,現行法律並無串證或滅證可沒入保證金的規定,難認可以保證金擔保蔡怡辰、徐士健、張志貴等人不會有串證或滅證的行為;原裁定為何認為3名被告具保即可,未說明理由,有理由不備的違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重裁。(編輯:方沛清)10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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