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住持猥褻少年遭判刑 弟子:師父身教嚴格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7日電)苗栗縣伍姓精舍住持涉嫌對少年猥褻、播A片要求自慰供其觀看,遭檢方起訴並痛斥「披著袈裟的魔鬼」,苗栗地院判刑1年8個月;精舍弟子今天堅稱師父身教嚴格,相信他的為人。
苗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49歲伍姓男子擔任苗栗縣造橋鄉一處精舍住持,藉教導15歲少年學科機會,與少年家人熟識,去年5月國中會考結束後,邀約少年前往精舍參觀,並慫恿泡澡紓壓,趁少年泡澡時撫摸猥褻生殖器,後又以按摩為由撫摸隱私部位。
判決書提到,伍姓住持多次將少年帶回精舍臥室留宿,以「穿衣服會積陰氣」為由,要求脫光衣物一同就寢,並親吻猥褻,去年6月間,少年沐浴後,伍男要求少年全裸,並播放A片、伸手撫摸猥褻少年生殖器,甚至要求少年自慰供他觀看。
少年事後向學校導師求助,整起事件才曝光。檢警調查時,伍男為求脫罪,前往被害少年住家揚言自殺,並以先前答應帶少年出國代付費用,索討新台幣10萬元,威脅少年簽立道歉信;少年因心生恐懼、家庭經濟壓力,被迫依指示內容,寫出簽名道歉信。
檢警到精舍搜索時,從扣得電腦、隨身碟等證物,發現伍男還曾於96年間,拍攝另一名少年生殖器不雅照;檢方起訴書引用佛經,痛斥他是「披著袈裟的魔鬼」。
伍男在偵查階段矢口否認,直到案件移往苗栗地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
法官審酌伍男出家多年,擔任精舍住持,且為宗教工會理事長,不思謹守分寸,為滿足私慾對少年猥褻行為影響身心健全發展,東窗事發後仍不知悔改,以經濟壓力脅迫被害少年書立道歉信,衡酌犯罪動機、目的、所生危害等情狀,依對少年猥褻罪,判處1年8個月徒刑,另對拍攝少年不雅照部分,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精舍弟子今天面對媒體詢問時表示,師父的事情都很神秘、低調,身為弟子不敢過問。這名弟子說,師父出家多年,律己甚嚴,平日身教、言教都很嚴格,「相信師父不是這樣的人」,並說「世間事本是真真假假」,懷疑師父是遭人誣陷。(編輯:李錫璋)10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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