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商圈刀刺婦女 凶嫌供稱不知自己動刀殺人
2019/2/23 16:03(2/23 17:0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3日電)台南市大林國宅商圈昨晚有婦女被當街刺殺,警方今天逮捕涉嫌行凶的林姓女子,經調查林女和被害人並不認識,被逮時供稱不知道自己動刀殺人。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
台南市警局第六分局今天持拘票到東區拘提涉嫌行凶的30歲林姓女子,當時林女正在睡覺,被逮後精神有點恍惚,警方從她手提袋中搜出作案的水果刀。
林女被逮後宣稱不知自己在大林國宅商圈動刀刺殺68歲林姓婦女;林女的妹妹也說,林女最近嚴重失眠,服用安眠藥,很多過程交代不清楚。
警方調查,林女有吸食二級毒品的前科,和父母同住待業中,因曾就醫才能取得安眠藥;林女隨身帶刀,可能是防止自己受到傷害。
林女供稱,她和被害人擦撞後,水果刀從袋子掉出來,她將刀子拾起,和被害人發生拉扯,才造成被害人穿刺傷。
被害的林婦說,不認識凶嫌,雙方也未起口角,只因嫌犯在她面前揮舞刀子,因害怕想保護自己才受傷。
這起凶殺案發生在昨晚6時多,從美國返台探親的林婦到大林國宅商圈買晚餐,在人行道上遭林女持刀刺傷,經送醫後意識清楚。
警方原認為林婦被刺殺是凶嫌隨機殺人,但調閱監視器發現,林女騎乘紅色重機車,先將機車停在距離案發地1.5公里外巷弄內,並戴口罩步行到作案現場,行凶逃離後,再繞行數公里回停車處後騎機車離開,警方才以車追人逮到林女。
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犯也有刑責。(編輯:黃世雅)10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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