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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輾斃路倒男 司機獲緩起訴

2019/2/12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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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2日電)高姓男子酒醉後躺臥路中央,遭欣欣客運公車輾斃。鄭姓肇事司機坦承過失並賠償家屬,台北地檢署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處分緩起訴,命鄭男支付3萬元處分金並接受法治教育。

北檢調查指出,高男去年11月6日晚間飲酒後與親友外出,途經新北市石碇區碇坪路,突然倒臥在馬路正中央,親友在一旁的騎樓飲酒聊天而未察覺。

鄭男駕駛的欣欣客運666路線(景美-華梵大學)公車當天晚上8時許,行經碇坪路時未發現高男躺臥路中央而輾過,導致高男腦漿外溢、明顯死亡。

承辦檢察官勘驗道路監視器畫面,發現高男倒臥路中央,剛好在路燈照亮的範圍,且案發前其他車輛仍能察覺而閃避,鄭姓公車司機只要稍加注意車前狀況就能避免憾事發生,認定鄭男有過失。

檢察官考量鄭男坦承疏失,並已賠償家屬約新台幣200萬元達成和解,今天做出緩起訴處分。(編輯:黃世雅)10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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