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貸1.9億元 魏曜笙判刑6年定讞
2019/1/31 16:43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1日電)以「18歲賺到1億」一書成名的魏曜笙涉嫌向銀行詐貸新台幣1.9億餘元,二審被高院依銀行法的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魏曜笙在民國90年出書「18歲賺到1億」,暢談靠投資呼叫器及行動電話等,18歲就賺到新台幣1億元而聲名大噪,但事後遭人檢舉致富手法涉及詐騙,書商還為此將書全面下架。
魏曜笙先於98年間在香港設立汶萊皇家基金公司,自稱是汶萊皇室家族集團的亞洲區總裁,佯稱基金保管機構與華南商銀有合作關係,在台招募汶萊皇家基金,詐得130餘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4300萬餘元,已被判刑定讞。
另方面,魏曜笙另涉嫌於93年間擔任佺格數位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喜博宅配通路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期間,在自有資金用罄,欠缺資金周轉情形下,以不實會計憑證、不實財務報表,向銀行詐貸總金額高達1億9281萬6773元。
台灣高等法院依銀行法判處魏曜笙6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無違背法令,今天駁回魏曜笙的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方沛清)10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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