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法醫談兒虐相驗案例 疑勒斃卻是毒品中毒亡

2019/1/23 19:41(1/23 20:4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法務部今天公布最新兒虐政策,法醫王金英說,之前相驗一名4歲孩子,醫生懷疑遭勒斃,但她覺得勒痕是屍斑,經解剖查出是毒品中毒死亡,檢警也查出孩子母親同居人有毒品前科。

虐童事件頻傳,法務部今天下午公布最新兒虐政策三個面向,包含重大兒虐案件檢察官第一時間介入偵辦外,6歲以下兒童死亡相驗案件4月起實施死因檢核表、與衛生福利部合作兒童死亡回顧計畫,避免類似死亡再發生。

現任台北地檢署法醫的王金英說,她印象深刻的兒童相驗案件中,有一個4歲小朋友被母親送到醫院急救時就已經死亡,醫生當時通報說,小朋友身上有勒痕及被鞭打的痕跡,懷疑是勒斃。

她到現場相驗的時候,覺得不是勒痕,應是屍斑,且身上鞭痕很輕,像是媽媽拿愛的小手去打他,大概三道到四道痕跡,但這根本不足以致死,後來解剖報告出爐,小朋友竟然是毒品中毒死亡,檢警也查出小朋友的母親同居人有毒品前科。

王金英說,相驗遺體時,不論是不是兒童都會做全身性的詳細蒐證,6歲以下兒童要特別處理是因為兒童的死亡通常受照顧者影響,須看他的家庭背景,如果父母親或是他的照顧者,生活環境裡面有人有毒品前科,就要先懷疑他是否有毒藥物中毒。

王金英說,另起相驗案件,在孩子身上發現很小的傷,父母當時說,孩子不小心跌倒撞到,但撞到什麼也不知道;但她會去判斷,一般意外傷應是在骨凸的地方,如果這傷不是在骨凸處,像是手臂內側,就要高度懷疑。

此外,相驗時,會注意是否為嬰兒搖晃症候群,若是這部分大都被認定為無虐,屬於過度快速地搖晃,造成腦損傷,甚至嚴重至死亡。(編輯:陳清芳)10801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