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露營地查獲超量爆竹 業者最高罰30萬
2019/1/2 18:48(1/2 20:50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日電)新北市消防局第6救災救護大隊跨年夜執行爆竹稽查專案,於石門區一間露營聖地「半島秘境-白沙灣濱海民宿」查獲囤積超量爆竹煙火,將處業者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6救災救護大隊瑞芳中隊中隊長蔡榮富,跨年夜率領金山及石門消防分隊執行爆竹稽查專案,當天晚間10時許在這間民宿查到違規囤積爆竹煙火,當場查扣總重量58.98公斤、總火藥5.185公斤的爆竹煙火,除依規定除將超量爆竹煙火全數沒入外,並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立舉發單,超量儲放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消防局表示,爆竹煙火儲存、販賣場所的管制量,依規定舞臺煙火以外的專業爆竹煙火,總重量為0.5公斤;摔炮類一般爆竹煙火,火藥量0.3公斤或總重量1.5公斤;摔炮類以外的一般爆竹煙火及舞臺煙火,火藥量5公斤或總重量25公斤;手持火花類及爆炸音類的排炮、連珠炮、無紙屑炮類管制量為火藥量10公斤或總重量50公斤。
另外,消防局呼籲,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針對爆竹煙火施放地區、時間及種類都有相關限制,民眾若要在晚間10時至隔天上午6時施放爆竹煙火,應於施放5日前,檢具相關資料、安全防護措施及施放處所管理單位同意書等文件,經取得書面許可後才可施放煙火,若違反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編輯:李錫璋)1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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