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恐嚇散布裸照逼舊愛嘿咻得逞 男判刑7年定讞

2018/12/30 12:5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基隆廖姓男子被控以散布裸照為由,恐嚇前女友跟他發生性行為,得逞7次。最高法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等罪判他7年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子與廖男原本是男女朋友,女方於民國105年6、7月間因廖男與前女友仍有聯繫,而決意分手,廖男則認為女方另結新歡,心生怨憤。

廖男於105年7月底起連續二個月,以「死 、死、死,我們共同死」、「硫酸潑妳」等語恐嚇女方,更以散布女方裸照給女方母親、鄰居及現任男友等語,脅迫女方得繼續與他保持聯絡,並稱發生性關係10次之後即會銷毀裸照。

廖男違反女方意願,對女方強制性交7次得逞。女方不堪廖男反覆騷擾,於105年9月底告知現任男友實情,現任男友陪同下報警處理。

一審、二審法院均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強制罪、強制性交7罪,判廖男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0712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