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竹田鄉代涉販毒 判刑12年8月定讞
2018/12/27 15:46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7日電)屏東縣竹田鄉鄉民代表吳定軒涉嫌販售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二審遭判刑12年8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並啟動防逃機制。
最高法院新聞稿指出,甫連任鄉民代表的吳定軒於民國103、104年間,接受陳姓買家訂購,並收取新台幣70萬元訂金,議定陳男順利將毒品銷往澳洲再分配利潤。
吳定軒先後以紙袋、禮盒包裝總重達8公斤的甲基安非他命並交付陳姓男子,陳男隨後找人以包裹寄送、行李箱夾帶出境等方式,企圖將毒品輸往澳洲,均遭警攔獲。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吳定軒12年8月有期徒刑。
吳定軒上訴第三審,今天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張銘坤)10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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