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行賄椿腳 桃園市議員當選人收押續查
2018/12/16 16:45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6日電)桃園市中壢區市議員當選人張運炳,涉嫌在投票日凌晨,交付椿腳每人新台幣1萬2000元至4萬元不等金額行賄買票,桃園地方檢察署昨日傳喚張運炳到案偵訊,除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也將深入調查賄選細節。
地檢署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日前接獲中壢區市議員候選人張運炳以現金買票情資,檢察官葉益發在蒐證後,於11月27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及市警局中壢分局,搜索張運炳及競選總幹事張男住處及服務處,查扣涉嫌行賄的現金44萬1700元、電磁紀錄、選舉拜訪名冊等,並傳喚助理及證人等10餘人到案。
由於11月28日到12月14日為桃園市議會臨時會開議期間,因此檢察官於15日傳喚被告張運炳到案偵訊,檢方表示,張運炳為求當選連任,涉嫌於九合一選舉投票日(11月24日)凌晨,由張運炳與競選總幹事張男,駕車前往中壢區大崙、龍岡、內定里等處,以電話邀約椿腳到自用小客車處,交付每人1萬2000元至4萬元不等現金,請他們代為向熟識的親友行賄買票。
地檢署昨晚以被告張運炳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罪,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當庭逮捕並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今日獲准。部分選民已坦承收受賄款,並繳回賄款7萬9000元,全案將繼續深入追查,儘速釐清案情。
張運炳為改制前桃園縣第12、13、15、16、17屆縣議員,並於改制為桃園市後,當選中壢區第一屆桃園市議會議員,這次連任第二屆桃園市議會議員。(編輯:張銘坤)107121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