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戴奧辛國賠案獨賠1.8億 中石化評估釋憲

2018/11/28 14:0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8日電)纏訟多年的前台鹼安順廠戴奧辛汙染國賠案,最高法院今天宣判由中石化獨自負擔賠償金額約新台幣1.8億餘元。中石化表示遺憾並抨擊經濟部,並考慮聲請大法官釋憲。

最高法院今天判決結果與二審結果幾乎相同,中石化公司表示,尊重判決,但對此結果深感痛心。

中石化表示,最高法院在此訴訟案中墨守國家賠償法的法條文義,未能順應先進國家司法實務所引領的世界潮流,盡可能放寬國家賠償責任要件,以致於經濟部及所屬中油公司明明已在訴訟外願意付出28.8億元填補居民損害,反而在訴訟上竟不需負起金額相對較低的1億多元損害賠償責任。

中石化指出,非常不滿此判決結果違背公平正義,在收到判決後,中石化將研究判決所適用的法律有無牴觸憲法的疑義,探尋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的可能性,以維護股東權益。

中石化痛陳,政府高呼轉型正義,歷史真相卻官官相護、避而不談。前台鹼公司安順廠於民國71年關廠前,經濟部已相當程度知悉土地受到汙染,卻火速關閉該廠、無任何整治作為,更將台鹼併入當時的國營事業中石化公司作為解決手段。

中石化認為,經濟部當時以各種方式掩飾、隱瞞土地已受汙染事實,使得戴奧辛毒害持續進入當地居民身體,長期累積並侵蝕居民健康,進而超過人體可負荷上限。縱使戴奧辛數值與致病成因有待科學驗證勾稽,但主因是經濟部前後長達近25年的欺瞞推諉,才造成居民血液內戴奧辛數值長年累積、超標。(編輯:張良知)10711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戴奧辛污染求償案判決 居民律師:大致滿意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