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票500元 南投縣議員及代表選舉傳賄選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3日電)南投地檢署今天指出,查獲南投縣議員選舉第一選區、南投市民代表選舉第二選區、名間鄉民代表選舉第一選區,疑似出現賄選情形,樁腳以每票新台幣500元買票,案件持續偵辦。
南投地方檢察署日前獲知南投市民代表選舉、名間鄉民代表選舉現金賄選情資,指派檢察官張姿倩指揮南投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南投分局、中興分局、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共同偵辦。
南投地檢署指出,一名吳姓男子透過簡姓及林姓女子,本月上旬以每票500元代價,交付5000元賄賂選民,並要求投票給南投市民代表第二選區某一名候選人,檢察官21日同步傳喚選民、證人、吳男、簡女、林女,並扣得選民繳回賄款共2000元。
同時,南投地檢署查出,一名張姓男子昨天以每票500元代價賄賂選民,並要求投票給名間鄉民代表第一選區某一名候選人,檢察官掌握情資後,迅速蒐證並當天傳喚張男、選民、證人到案,扣得賄款500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南投市吳男、簡女、林女、名間鄉張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一項投票行賄罪嫌,2案4嫌配合調查,訊後請回,案件持續偵辦。
另外,南投地檢署獲知南投縣議員選舉第一選區疑有現金賄選情形,指派檢察官張姿倩指揮南投縣調查站、南投縣警察局南投分局共同偵辦,查出名間鄉一名曾姓男子10月到11月初期間,以每票500元代價賄賂選民,並請選民投票給縣議員第一選區某特定候選人。
南投地檢署表示,經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日前同步傳喚選民、證人,並扣得賄款1000元,經檢察官張姿倩訊問後,認為曾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一項投票行賄罪嫌,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察官提起抗告中。(編輯:翁翠萍)10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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