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檢查獲3件現金賄選 4人羈押禁見
2018/11/8 17:03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8日電)年底選戰倒數計時,高雄地檢署接連查獲3件涉嫌現金賄選案,共4人聲請羈押禁見獲准、1人交保。雄檢已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呼籲民眾支持反賄選。
高雄地檢署今天表示,加強選舉查察賄選行動陸續又有斬獲,分別於高雄市林園區、鳳山區查獲里長參選人現金賄選案2件、市議員參選人現金賄選案1件。
雄檢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5人,其中1里長參選人、3樁腳經法官裁准羈押禁見,另1里長參選人獲裁定以新台幣15萬元交保。
雄檢指揮警調到林園區查獲某里長參選人涉嫌自9月自行或透過樁腳吳姓男子等人,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向里內選民行賄買票,吳男等2人羈押禁見。部分選民到案後坦承收賄,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共3000元。這名里長參選人以15萬元交保。
檢警調在鳳山區查獲孔姓女子是鳳山區某市議員參選人的樁腳,涉嫌於10月間替這名市議員參選人以每票500元向選民買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名同案被告因坦承收賄,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1500元,獲檢察官訊問後請回。
另在鳳山區查獲某里長參選人涉現金買票案,這名里長參選人涉嫌於9月至10月在所經營的購物中心,以每票500元向選民行賄買票。檢方傳喚被告6人及拘提里長參選人,訊問後認里長參選人涉投票行賄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選民到案後坦承收賄,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1500元。(編輯:孫承武)10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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