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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再查獲現金賄選 1日兩件現金賄選案

2018/11/2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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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盧太城花蓮縣2日電)花蓮選情激烈,賄聲賄影,花蓮地檢署今天宣布查獲兩件現金賄選案,目前為止,花蓮已查獲6件現金賄選,且出現參選人共同買票的包裹賄選,檢方將追查資金來源。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今天表示,檢方日前接獲線報,花蓮縣新城鄉邱姓樁腳涉嫌以現金替分別參選代表和里長的傅姓父子買票。檢察官林英正展開調查,10月30日傳訊邱姓樁腳到案,但邱姓樁腳矢口否認,法官30日駁回檢察官聲押,檢察官今天下午再度向法院聲押。

王怡仁表示,經檢察官調查,邱姓樁腳於10月間分別向選民買票,一票新台幣3000元至1萬元不等;同時傳喚4名選民到場說明,其中3選民坦承收受賄款,並繳回1萬5000元的賄款。

另外,檢察官王柏舜接獲情資,林姓里長、簡姓市民代表參選人透過林姓樁腳向選民包裹買票,一票3000元至7000元不等,有5名選民坦承拿到賄款。檢察官將深入追查資金來源,將簡姓、林姓參選人及林姓樁腳向法院聲押獲准。

王怡仁表示,今年花蓮選舉現金買票比以往提前,且已經出現代表、里長聯合包裹賄選,不排除還有其他形式的包裹賄選,檢方將追查資金來源,截至目前為止,花蓮已經查獲6起現金賄選案。(編輯:吳佳穎)1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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