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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茶商與2女子交往詐騙 男判賠148萬

2018/8/1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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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6日電)蔡姓男子自稱茶商,先後認識王姓和黃姓女子,稱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交往期間以茶葉出口要準備金等藉口,要求匯款提領現金,2女發現被騙提告,法院判蔡男共需賠148萬多元。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公布的判決書,蔡男自稱是茶商,和黃女認識後以結婚為前提進行交往,蔡男稱自己在道上很有權力,有很多小弟,且全台都有家族企業,以自己作生意需要保證金、小弟被抓為由,多次要求黃女提領現金或匯款,金額總計新台幣55萬元。

黃女發現被騙後提告,向法官哭訴,蔡男曾還她2萬8000元,而自己有2個小孩要撫養,還要付房屋的租金,舉債度日,一度有輕生的念頭,還被蔡男恐嚇,法官因而判蔡男需賠償黃女52萬8400元。

至於王女則是在網路上和蔡男相識進而交往,蔡男也自稱自己是茶商,以父親罹患大腸癌在美國治病需要醫藥費、要匯錢給其他茶商等理由,要求王女匯款及提領現金,王女先後給蔡男96萬多元。

王女向法官供稱,和蔡男育有一名子女,目前已經2歲了,她認為蔡男騙人的時間很長,已經無法改變,且脫產把錢存在女朋友的名下,因此提告要求蔡男賠錢,法官因此判蔡男需賠96萬500元。(編輯:李錫璋)10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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