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首八田與一銅像 李承龍判刑5月定讞
2018/6/7 20:00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7日電)台南市烏山頭水庫八田與一銅像去年4月遭斬首,涉案的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及女子邱晉芛,一審分別依毀損罪判刑5個月及4個月,全案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烏山頭水庫八田與一銅像遭斬首,李承龍坦承犯案,台南市政府也立刻趕工修復,被斬落的銅像頭部卻下落不明,嘉南農田水利會一度派人潛入水庫中找尋,仍一無所獲。
台南地方法院今年一月以共同毀損他人物品罪名,分別判處李承龍及邱晉芛5個月及4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台南地院判決書指出,李承龍和邱晉芛因不滿推崇八田與一的言論,去年4月14日駕車入住鳥山頭水庫風景區渡假會館,4月15日凌晨李承龍再以線鋸鋸開八田與一銅像的頭部,邱晉芛負責把風、拍照及偶爾幫忙割鋸。
全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下午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定讞。
管理烏山頭水庫的嘉南農田水利會長楊明風說,刑事判決部分尊重法院,但附帶民事求償60萬元,希望法院判賠,畢竟八田與一銅像已有80多年,是藝術品及珍貴文物,破壞者應要負擔頭部接回的費用。(編輯:方沛清/卞金峰)10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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