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收賄案更一審 賴素如否認犯罪
2018/5/29 16:44(5/29 16: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9日電)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在台北雙子星案收賄,二審判刑9年。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首度開庭,賴素如當庭喊冤否認犯罪,請求法院判決無罪。
賴素如被控提案幫太極雙星團隊幕後操盤者程宏道等人排除其他廠商競爭,透過彭姓白手套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新台幣1500萬元,先收下前金100萬元,民國102年7月遭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103年10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賴素如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105年依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判處賴素如9年徒刑,褫奪公權9年。
但最高法院認為,彭姓白手套供稱以「一手在胸前比一圓弧形,另一手以手勢比1」的動作,向賴素如示意將賄款降為1000萬元,而賴微笑同意,但二審未釐清兩人如何只靠手勢與微笑就達成行收賄共識,發回更審。
賴素如今天當庭表示是被冤枉的,沒有期約也沒有收受賄賂,原審只採納對她不利的通聯記錄,對她有利的證據則視而不見,整起事件是彭姓白手套假借她的名義向程宏道要錢,卻因擔心被羈押而誣陷她。
受命法官訊問後諭知全案擇期再開庭審理,賴素如離去時未表示意見。
賴素如另被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罪、隱匿寄藏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罪,一二審皆獲判無罪,最高法院日前已駁回檢察官上訴,此部分無罪確定。(編輯:劉政權)10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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