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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欠稅大戶 蘭嶼汽車租賃業者上榜

2018/5/9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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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9日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起強力執行滯欠停車費、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車輛通行費追繳專案,針對全國滯欠前百大義務人加強執行,花東地區有蘭嶼的義務人名列前15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分署長謝耀德表示,這名蘭嶼義務人名下擁有10部以上的車輛,從事汽車租賃相關行業,因認為蘭嶼地處偏遠,鞭長莫及,心存僥倖,以致積欠應繳汽燃費等近新台幣50萬元。

謝耀德指出,全國13個執行分署已鎖定轄內汽機車相關欠費排行榜大戶,全面展開強制執行。花東地區無高速公路,路邊停車收費路段也少,但依執行署統計資料,滯欠前百大名單中有花東地區的義務人上榜,甚至有蘭嶼的義務人名列全國前15名。

雖然花蓮分署轄區幅員遼闊,執行難度高,但花蓮分署在台東設有行政執行官辦公室,不定期到離島辦理便民服務站,提醒民眾勿心存僥倖,否則恐將面臨帳戶遭凍結、愛車被查封、限制出境(海)甚至拘提、管收等強制執行結果。

謝耀德說,自民國102年度起,因機車行照換發制度改變,民眾欠繳機車燃料費比例偏高,大量案件移送行政執行,但此類小額案件欠繳的民眾多半是忘記繳;提醒民眾收到分署的傳繳通知單,新台幣2萬元以下案件可直接到便利超商繳款,並速將繳款證明傳真至分署,即不用擔心受罰。(編輯:施燕飛/唐聲揚)10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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