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院檢大戰導火線 淫蟲一審判22年
2018/5/3 17:15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3日電)一名吳姓男子透過網路騙少女拍裸照,甚至威脅散布或相約性交易,受害者已知22人,吳男今天被判22年有期徒刑;偵辦期間,彰化院檢曾為是否羈押被告多次交手,俗稱院檢大戰。
造成彰化院檢大戰的31歲吳姓男子,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案件,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合議庭考量被害人達22人、吳姓被告犯罪情節非輕等因素,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22年,全案可上訴。
彰化地方法院表示,被告以詐術使被害人製造猥褻電子訊號,並上傳網際網路供人觀覽,引誘為性交易,及在性交易時側錄被害人裸露身體影片,再上傳網路供人觀覽,若被害人不聽指示便出言恐嚇,手段卑劣,使被害人身心受創。
對於吳男一審被判22年,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表示,承辦檢察官就其他尚未完成身分辨識的被害人,仍縝密偵辦中,務求澈底保護被害人權益。
彰化地檢署查出,吳男假冒廣告公司經紀人等身分,向不特定少女佯稱徵求模特兒拍攝內衣廣告,使被害人自行拍攝並傳送穿著內衣甚至裸露照片,吳男再以金錢利誘,甚至以散布照片威脅,要求被害少女視訊裸露身體,或相約進行性交易。
關於這起案件,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曾因是否應羈押被告,而當庭與法官起爭執,驚動院檢高層介入調停,外界俗稱「彰化院檢大戰」、「彰化院檢霹靂火」,檢方聲押被告遭駁回3度抗告、院方4度開庭裁定交保,彰檢最後不再提抗告,案件今天宣判。(編輯:張銘坤)10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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