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 許金龍延押2月確定
2018/3/8 19:23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樂陞董事長許金龍違反證券交易法證券詐欺、記載帳簿不實等罪,一審遭判刑18年。許金龍不服北院裁定延押2個月提起抗告,高院今天裁定駁回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新聞稿指出,許金龍犯罪嫌疑重大,所涉為本刑7年以上的重罪,將增加畏罪潛逃的動機,更何況一審已判許18年,有相當理由認定他有逃亡之虞。
高院表示,許金龍是知名人士,社會地位及經濟狀況良好,先前頻繁往返中國大陸、日本等地,且在海外建立相當綿密的人際網絡關係,顯然有在海外生活的能力,考量許金龍面臨重罪的追訴,確實有事實認定許有逃亡之虞,羈押原因仍然存在。
高院也考量,許金龍辯稱會準時到庭,但他在原審多所否認犯行,難以採信他的說詞,仍有羈押必要,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自2月24日延長羈押2個月符合法律規定,駁回許金龍抗告,不得再抗告。(編輯:張銘坤)10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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