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錯線路電死人 水電工判賠238萬元
2018/1/11 14:42(1/11 16:2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薛姓水電承包商因配錯線路,造成許姓委託者洗澡時被電擊身亡,除遭判刑10個月確定,台南地方法院也判薛男應賠償家屬新台幣238萬餘元。
台南地院判決書指出,許姓委託者是汽車鍍膜廠的負責人,104年委託設計公司裝修鍍膜廠,設計公司再把水電發包給薛男,薛男卻配錯線路,造成故障電流流竄。
許男在電熱水器安裝後當晚,在鍍膜廠浴室洗澡時,觸摸帶電鍍材質的金屬蓮蓬頭,結果遭電擊灼傷,休克死亡,留下妻子和2歲、10個月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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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男等人被起訴,薛男因過失致死被判10個月確定;設計公司高姓負責人一審被判8個月、二審改判無罪。
死者家屬也對設計公司及薛男提起附帶民事求償,要求給付721萬餘元及精神慰撫金。官司審理期間,設計公司和高姓負責人同意連帶賠償家屬350萬元,雙方和解;家屬改為只向薛男求償,一審判處薛男應賠償238萬餘元,全案可上訴。1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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