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錄信用卡 3男供集團盜刷被訴
2018/1/9 14:39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9日電)信用卡盜刷集團廖姓少年,2年前將信用卡側錄機交給缺錢花用的許男,許男轉交給在加油站打工的高姓少年,集團取得資料後盜刷,檢方今天將3人分別移送法辦。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信用卡盜刷集團民國105年2月上旬,將信用卡側錄器交付成員廖姓少年,要求找尋信用卡側錄對象,廖姓少年找到缺錢花用的20歲許姓男子,許男再將側錄機轉交給在台中市太平區一家加油站打工的高姓少年。
高姓少年自105年2月6日至12日止,側錄持信用卡前往消費的21名顧客,每成功側錄一張信用卡可獲得新台幣150元到250元酬勞,盜刷集團取得信用卡內碼資料後,再將條碼寄到國外製成偽卡,在105年2月至4月間在美國等地盜刷29筆,成功得手新台幣80萬餘元。
案件經信用卡公司發現交易異常,經信用卡持有人報案,台中太平警分局獲報循線到加油站追查,調閱監視器確認高姓少年在工作時側錄顧客信用卡資料,高姓少年應訊時,坦承側錄信用卡資料後交給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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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男到案否認交付側錄機,並認為警方訊問內容是故意套話,否認加入信用卡盜刷集團,但檢警循線找到廖姓少年。廖姓少年坦承加入偽卡集團,並將集團交付的側錄機與酬勞交給許男,許再將錄得信用卡資料的側錄器交回。
台中地檢署今天將許姓男子依詐欺罪嫌起訴,廖姓與高姓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審理,並擴大追查幕後盜刷集團。10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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