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委任律師提告 北市警:依法行事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7日電)時代力量立委在總統府前抗議勞基法修法,因帳篷遭拆而委託律師提告警方;台北市警察局今晚表示,是依集會遊行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執行,並無不法。
時代力量黨籍立法委員們不滿民主進步黨勞基法修法版本,5日拿鎖鏈封鎖立法院議場未果後,當晚轉赴總統府前禁食抗議迄今。
由於今天清晨雨勢大,聲援群眾搬來兩頂帳篷擬搭設,卻遭警方制止、拆除移走,引發時力立委不滿,今天委任邱顯智、曾威凱等11名律師所組成的律師團,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警方現場指揮官涉違集遊法、傷害及強制罪嫌。
市警局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總統府集會遊行禁制區,北起衡陽路以南、東至公園路以西、南沿愛國西路以北、西迄中華路和延平南路以東,這次民眾在集會遊行禁制區進行違法集會,但他們的人身自由及言論自由等基本權並未受到限制,更無「不法」的侵害。
由於時力委任律師之一的曾威凱說,在拒馬前和當事人簽委任狀,「這個政府真的沒有極限了」。
市警局說明,警察基於職權以維護公共秩序與安全,採取必要的公告與管制作為,依法有據;律師與陳抗群眾簽訂委託書為雙方契約行為,為免律師加入違法集會群眾而發生妨礙管制疑慮,警方得拒絕律師要求進入管制區內簽約。
關於現場群眾搭設帳篷已占據道路,市警局表示,警方前往勸導遭制止,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即依法處置,程序上並無不法。
另外,民眾後來欲新增帳篷部分,警方則是依集會遊行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即時制止並予以扣留保管。
市警局說,警方為維護安寧秩序和確保安全,實施交通管制、禁止人車通行,並未擴大管制區域,但為防制事件擴大及預防危害發生,管制人員「只出不進」。107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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