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狂打110 桃園首例裁罰3000元
2018/1/4 16:11(1/4 16:3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4日電)桃園凌姓男子日前因酒後心情不佳,無故撥打18通110報案電話,占用報案專線,影響民眾權益,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桃園地院裁罰新台幣3000元,為桃園首張亂打110罰單。
桃園市政府桃園警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吳貴雲今天受訪表示,桃園市一名51歲凌姓男子,日前先是5次無故撥打110報案電話,值班員警接聽時發現男子酒醉語無倫次,便同步播放語音宣告予以勸導,但凌男不顧勸導,19分鐘內狂打了13通,造成專線被占用,嚴重影響報案電話的接聽。
吳貴雲表示,桃園分局偵查隊及轄區中路派出所立即循線將凌男查緝到案,凌男說因為生活不順遂又發生車禍,才會在酒後持續密集狂撥110報案電話,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經裁定罰鍰3000元。
吳貴雲提醒民眾,無故撥打110報案電話經勸導無效者,將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處拘留或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107010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