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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驗資詐6600萬元 二審仍判8年7月

2017/11/16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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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6日電)被車友封為「超跑女神」的林姓女子,遭控假借投資名義詐欺6600萬元,一審判刑8年7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仍依詐欺罪判處林女8年7月。

林姓女子常以高檔名車代步,營造多金、光鮮形象,被車友封為「超跑女神」。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林女自民國99年起,佯稱從事驗資工作,因此坐擁豪宅名車,且已投入上億資金,鴻海、宏達電的子公司都是她的客戶,如透過她投資每月可得2%至4%的利潤,藉此向親朋好友詐財。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林姓女子犯下12件詐欺罪,詐得6600萬元,全數用於旅遊、購買精品等生活享樂,判處有期徒刑8年7月,其中7個月可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林姓女子在高院審理時承認詐欺,表示願用餘生努力賺錢賠償被害人,但被害人卻表示林女沒有誠意賠償也沒悔意;公訴檢察官則要求,應論以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且林女犯罪所得甚鉅,請求從重量刑。

二審合議庭認為,林姓女子收取驗資款項,從99年至102年間施詐對象僅3人,103、104年施詐對象亦僅7人,並不具備反覆延續的性質,與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構成要件不符。

合議庭審酌,林姓女子在檢察官偵查期間,還向王姓女子謊稱籌措交保金企圖詐欺未遂,難以認定她有悔悟之心,迄今也未能與被害人和解,使被害人無法諒解,今天駁回林女上訴,判處有期徒刑8年7月,其中7個月可易科罰金。10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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