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盜客戶千萬存款 賠償獲緩刑
2017/10/15 14:08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5日電)前彰銀蕭姓行員趁客戶開戶5年來長期未動支機會,盜領千萬存款,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蕭男已賠償並和解,近日依背信罪判處他2年徒刑、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在今年5月依違反銀行法罪嫌起訴起訴蕭男;起訴書指出,蕭男在民國86年12月至93年12月間,任職於彰化銀行台北分行,辦理收受存款業務。
蕭男看上一名日籍客戶在87年6月存入977萬多元後,除了每半年的活期存款利息轉存外,到92年8月間長期未動支,認為有機可趁,因此先將帳戶名稱變更為他人,再用人頭帳戶層層轉出帳戶內款項,總計最後盜領1100多萬元。
遭盜領的客戶在103月12月到彰銀辦理臨櫃提款時,銀行調閱交易資料發覺有異,整起案件才爆發。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內容談到,法官認為蕭男的作為造成彰銀商譽及財產上的損失,也影響金融秩序安定,但審酌蕭開庭時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無前科等狀況,加上他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並賠償1700萬元,因此給予3年緩刑機會以啟自新。10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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