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滬祥聲請再審 最高法院駁回
2017/9/30 15:18(9/30 15:35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0日電)前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案,最高法院判他3年4月徒刑定讞;馮去年10月26日服刑,今年初獲准保外就醫。馮滬祥對判決不滿日前聲請再審,最高法院認為於法不合,今天駁回聲請定讞。
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93年,馮滬祥被控在家中性侵菲傭;被害人在友人協助下,聯繫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勞工部職員,陪同前往醫院就診並報警;事後雙方簽下和解書,菲傭拿到新台幣80萬元和解金後返回菲國。
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以強制性交罪,判處馮滬祥有期徒刑3年4月。馮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在去年10月7日維持高院見解,駁回上訴、全案確定。10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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