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鼎3離岸風機開發案 補件再審
2017/9/11 21:19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1日電)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委員(環評委員)今天認為,海鼎1至3號離岸風機開發案的環境影響說明書並不完整,因此決議開發案應補件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海鼎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1號風場環境影響說明書」、「海鼎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2號風場環境影響說明書」、「海鼎離岸式風力發電計畫3號風場環境影響說明書」等3案第2次專案小組聯席初審會議。
根據開發單位提出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此計畫風場距離彰化縣海岸最近距離介於36.8至62.1公里之間,三個風場的面積分別為128.6、131.1及122.5平方公里。
在裝置容量部分,三風場的總容量應在643百萬瓦(MW)、655.5百萬瓦、612.5百萬瓦以上,單機裝置容量為6到12百萬瓦,各風場總裝置容量將不超過828百萬瓦,最大風機數量將不會超過108至111部。
在閉門會議時,多數環評委員認為此開發環說書寫的並不完整、回答也不好,因此要求開發單位應強化較大型風機對大型鳥類遷徙的影響、檢討打樁期間噪音管制作為,並新增冬季及澎湖漁獲調查資料、補充陸域開發500公尺範圍內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調查內容等補件再審。106091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