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洩密無罪 律師:判決恐引憲政爭議
2017/8/25 18:23(8/25 18:42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劉世怡台北25日電)台北地院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等案,今天判馬英九無罪。本案告發人、律師黃帝穎指出,北院法官誤信馬英九所辯的憲法院際調解權,此判決恐引起憲政爭議。
台北地檢署的起訴事實為,馬英九在民國102年8月31日,明知「100特他61案」並非僅屬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應秘密事項、立委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兩人。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馬英九雖有洩密行為,但根據憲法第44條「權限爭議處理權」,本案有阻卻違法事由,依刑法第21條規定不罰,因此判馬英九無罪。
對此,黃帝穎指出,北院法官誤信馬英九所辯的憲法院際調解權,讓總統權力可「無限上綱」,把政治黑手伸進偵查中個案,形同認證總統有權介入司法個案,「這個判決恐引起憲政爭議」。
黃帝穎說,憲法第44條,總統只有就憲政機關間的爭議有權調解,但沒有介入偵查中個案的權力,這才是正常的法律解釋。法官在馬案錯誤解讀憲法,自創憲法44條是阻卻違法事由,將嚴重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黃帝穎表示,法官將憲法院際調解權當成馬英九無罪的理由,這是為馬英九脫罪所「獨創」的見解,前所未見。檢察官上訴後,高院是否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將嚴重影響人民對司法公正性的信任。10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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