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排廢水案 更一審判4員工有罪
2017/8/24 11:46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4日電)日月光公司K7廠被控偷排廢水污染案再逆轉,高雄高分院今天更一審宣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廠務處長蘇炳碩等4人徒刑1年4個月至1年10個月,均宣告緩刑4年或5年。可上訴。
日月光K7廠民國102年10月間施工時,鹽酸溢流,外洩廢水所含鎳、銅濃度超過標準,污染後勁溪。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違反廢清法判蘇炳碩等4人徒刑1年4個月至1年10個月,均宣告緩刑4年或5年。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全部改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後,撤銷發回重新審理。10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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