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求償案二審辯結 員工播紀錄片泣訴
2017/7/27 20:46(7/27 21:15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殤求償案,一審判決應賠超過新台幣5億元,經上訴,二審今天言詞辯論終結,訂10月27日宣判。員工委任律師團當庭播紀錄片,泣訴RCA應負責。
全案緣於,台灣RCA民國59年在桃園設廠生產家電,81年關廠停產,後來發現長年使用有機溶劑三氯乙烯等,嚴重汙染土地與地下水,導致不少員工罹癌。RCA桃園廠址被公告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超過千名員工罹癌,超過200人病逝。
這些員工打官司,向RCA等求償55億元;一審台灣台北地院104年認定RCA等公司生產時違法用有致癌風險的三氯乙烯,工作環境也無防護設施,判決共應賠償445名員工及家屬超過5億元,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0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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