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官員拒收賄 涉行賄業者專案調查送辦
2017/6/12 18:02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王淑芬高雄12日電)前高雄市環保局長鄒燦陽拒絕廢棄物業者擬以新台幣1000萬元行賄,全案因高雄地院一宗判決曝光;高市府政風單位今天未否認當時受理這起通報,經首長同意逕送檢方偵辦。
高雄地院一宗判決意外披露鄒燦陽於擔任高雄市環保局長任內,一名陳姓業者為了讓公司的廢棄物得以進入高雄市公有衛生掩埋場處理,開價1000萬元行賄,鄒燦陽當時不為所動拒絕,並於事後在前副市長陳金德召開的協調會時,不僅斥責對方,且簽報政風單位查辦。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犯行,合議庭法官認為鄒燦陽與陳男無怨無仇,身為高階公務人員無甘冒誣告、偽證重罪而刻意誣陷的動機,審結依行賄罪判陳男2年,併科罰金50萬元等,全案可上訴。
高市府政風單位表示,民國104年有受理鄒燦陽通報有廢棄物業者擬以巨額行賄,政風單位配合調查處理。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是各級公務單位都應該恪守不能踰越,既然是首長通報舉發,政風單位也專案處理。
當時高雄市府政風單位基於全案涉及刑事,經機關首長同意後逕送檢方偵辦。
高雄市環保局也指出,鄒燦陽揭露陳姓商人欲以1000萬元作為不當對價行賄,並嚴詞加以拒絕後,環保局即移送政風單位,市府政風處更於104年8月7日主動函送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查辦。
至於,陳金德曾為業者召開協調會,環保局說明此因有議員為業者向市府陳情,市府基於尊重民意、瞭解民間訴求召開協調會,但在協調會中,經各方闡明事實後,市府也堅守法治立場,悍拒業者要求,一切程序皆可昭公信。
高雄市環保局重申,執行業務都秉持依法行政立場,決不容許不法廠商意圖賄賂情事發生,也呼籲業者勿有不肖行徑,違者函送檢調、政風單位查辦。106061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