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因撞狗死亡 飼主需負保護管束責任
2017/5/5 13:10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5日電)男子騎車為閃狗摔車死亡,飼主依法送辦,檢方指出,依動保法規定,飼主對於所飼養的寵物有保護管束的責任。
檢方表示,像是和美鎮的案例,飼主供稱有用項圈將狗綁好,檢察官將調查飼主楊姓男子是否未盡到保護管束的責任,才會讓自己飼養的寵物跑到馬路上影響行車安全。
彰化縣和美鎮發生1起車禍,1名莊姓男子凌晨騎車時疑似因視線不良,為了閃避1隻黑狗摔車,黑狗被機車撞上死亡,莊姓男子送醫後也宣告不治,警方循線找到飼養黑狗的楊姓男子,依過失致死罪移送。
針對楊姓男子該負的法律責任,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漢強說,依動保法的規定,飼主對寵物負有保護管束的責任,飼主沒有把狗管好讓牠跑到馬路上影響交通安全,在法律上需負責任。
檢方指出,在類似的案件中,重點在於認定飼主是否有負起該負的保護管束的責任,像是飼養狗貓的飼主是否有將寵物綁好或是確認牠在1個安全的場所活動,不會影響到他人,在這起車禍案件中,飼主雖供稱是狗自行掙脫項圈,不過檢察官仍會到場勘察,以釐清飼主是否有盡到保護管束的責任。10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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