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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金溥聰包庇鄧文聰 吳子嘉得賠15萬

2017/4/21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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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1日電)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指控媒體人吳子嘉,誣指他包庇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掏空資產,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判吳子嘉賠償新台幣15萬元,全案可上訴。

金溥聰主張,吳子嘉於去年11月2日參加電視政論節目時說,金溥聰包庇鄧文聰掏空國家資產新台幣300多億等語,但這些都是憑空杜撰的情節,也讓外界產生聯想,使自己的人格聲譽遭受貶損,因此向吳求償新台幣100萬元並登報道歉。

吳子嘉則主張,已竭盡所能查證,「金溥聰包庇犯罪行為」言論並非事實而為評論,也沒說指名具體的人事時地物,故不構成事實的陳述,希望法院駁回金溥聰之訴。

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認為吳子嘉身為新聞媒體工作者,所說的這些言論並無急迫性,且查證成本並未過鉅、查證也有可能性,但吳卻未向金溥聰進行任何查證,就率然發表相關言論,顯然未盡新聞媒體的查證義務。

登報求償部分,法官認為吳子嘉於政論節目上發言,會隨時間而逐漸淡忘,為避免道歉啟事登載於公眾媒體,會使已淡忘此事的社會大眾,重新知道吳當時所說的言論,這無益於金溥聰的名譽回復,而且金是公眾人物,有很多可以在媒體澄清機會的狀況,要求登報道歉,已逾回復名譽的適當及必要之處分。10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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