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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果菜市場徵收戶提告 行政法院宣判

2017/3/15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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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5日電)高市果菜市場用地徵收戶26人不滿市府漠視住戶權益強拆提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宣判,「確認」市府執行徵收處分無效部分,因非行政處分判敗訴;當時未報省政府部分,市府敗訴。

高雄市果菜市場用地徵收案,延宕40多年無法解決,北側用地原徵收戶及承租戶拉布條抗議,並痛批高雄市政府沒協調就強制拆屋,委任律師提告打行政訴願。但市府農業局則表示徵收合法、執法有據。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並允持續與住戶溝通,盼速完成一棟結合滯洪功能的嶄新果菜批發市場,並一併開闢道路打通十全路與覺民路,預估於民國107年底完成。

高雄市果菜市場用地徵收住戶自救會則提出訴求,包括撤銷徵收、重辦重劃,落實政府既定政策減半發返,並成立專案小組辦理;並提告希望透過司法還給公道。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結,住戶等人請求「確認被告高雄市政府61年7月11日公告核准徵收處分無效」及「確認被告105年5月11日公告執行徵收處分無效」部分,因請求確認無效部分均非行政處分,且無行政程序法所定無效事由,則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為無理由,應駁回訴求。

另外,住戶等人請求高雄市政府應將原告申請收回被徵收土地,移送內政部逕行核定部分,因市政府於71年11月19日未依法將本申請案層報有權核定的台灣省政府,卻報請內政部呈轉行政院核定,處理程序已不正確部分,判處住戶等人勝訴。全案可上訴。10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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