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山羌頭骨角 被當藝品賤價出售
2017/3/6 16:43(3/6 17:24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6日電)台中市大里區一名男子設攤販售土產及手工藝,陳列商品赫見台灣野山羊、水鹿及山羌等保育類野生動物頭骨角,其中山羌頭角打算以1800元賣出,遭人檢舉後被依法查獲送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今天表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51歲林姓男子在台中市大里區花市攤架公然陳列販售動物頭骨角,經派員前往查察,並經屏東科技大學物種鑑定確認,男子所販賣物品為保育類野生動物頭骨角,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警方調查,林男從事手工藝品及土產販售行業,在其攤位共查獲第三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山羌頭角4支、第二級「珍貴稀有」的台灣野山羊頭角4支、台灣水鹿頭角2支及含有頭蓋骨的水鹿頭角1對。
林男供稱,遭查獲動物頭骨角均為多年前在南投仁愛鄉經營民宿時,向不知名男子購買,轉行後就拿出販售,其中山羌頭角打算以每支新台幣1800元出售,其餘則尚未想好售價;警詢後被依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提醒,保育類野生動物除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外,連同野生動物之屍體、骨、角、牙、皮、毛、卵或器官之全部、部分或其加工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亦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違者將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不要觸法。10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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