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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畫還從4樓推外勞下樓 3嫌判賠190萬

2016/12/30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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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0日電)王姓男子指示手下到曾姓男子家中搶畫,還把一名黃姓外勞從4樓推下樓。曾男、黃女提告求償,台北地院今天判王男與2名手下,連帶賠償曾男30萬元、黃女16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知悉曾男為藝品收藏家,因此指示林姓、戴姓2男子攜帶假槍、佯裝成快遞人員,在民國102年7月某日,到曾男位於台北市某區的4樓住處搶畫。

曾男雖然盡力抵抗,但遭他們拿槍抵住太陽穴,只好任由林男、戴男在屋內找尋下手標的;過程中,在廚房煮飯的黃女看到曾男被壓制,跑去窗戶旁對外呼救,這引起林男、戴男注意,為阻止她求救,將人推出窗外。

黃女被緊急送醫治療後,雖然保住一命,但她未來大、小便都要靠別人幫助,無法自理;曾男想起此事也心有餘悸,曾男與黃女對王男、林男、戴男3人提告並求償。

刑事部分,王男、林男、戴男3人分別被判處5年6個月至6年6個月徒刑,全案目前上訴到高院二審中。

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王男、林男、戴男等3名被告,連帶賠償曾男新台幣30萬元、黃女160萬元。10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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