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庠鈺違法吸金 判刑3年10月定讞
2016/12/26 13:58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6日電)被控吸金逾百億元的鼎立集團總裁秦庠鈺,另案被人指控成立互助會,違法吸金新台幣686萬餘元;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台灣高等法院見解,依違反銀行法判秦庠鈺3年10月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秦庠鈺因公司經營不善負債累累,見到某資產管理顧問公司,在台中地區以「大臺中互助聯誼會」為名,向社會大眾吸收資金,有利可圖,因此在民國95年11間,仿效此模式成立「金圓互助會」,涉嫌違法吸金。
警方在96年1月於桃園國際機場,拘提秦庠鈺等人到案;檢方起訴後,歷審認定他非法經營銀行業務,嚴重影響投資人權益,此案部分判刑3年10月確定。不過,秦庠鈺先前已棄保潛逃出境。1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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