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不滿阿嬤碎念狠奪命 一審判無期
2016/11/11 14:11(11/11 14: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1日電)35歲陳姓男子不滿83歲阿嬤碎念,趁阿嬤熟睡時持刀殺害。高雄地方法院審結,指「殺人償命」是一般民眾的認知,但被告犯後確有悔悟,並非全無教化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
陳男失業多年,因不滿阿嬤對他碎念不去找工作,或者數落他的女朋友,因而心生怨恨,民國104年10月間預先購買水果刀,趁阿嬤熟睡時刺殺,結果刀子掉落地面,他又再持水果刀刺殺,造成阿嬤失血過多當場死亡。
陳男的弟弟返家見阿嬤趴在地板上,背部插著一把水果刀,嚇得趕緊報案,高雄市警察局林園分局獲報追查,循線在一家汽車旅館逮捕陳男送辦。高雄地檢署偵結,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最重可處死刑。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殺人償命」是一般民眾的認知,但被告犯後確有悔悟,在最後一次審判時當庭跪下哭泣,表示希望法院判他死刑,並非全無教化的可能,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10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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