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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不用繳地價稅 高雄市府駁斥

2016/10/3 19:06(10/3 20:2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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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3日電)高雄果菜批發市場用地徵收案,高雄市政府農業局今天表示,估計歷年繳交地價稅共新台幣5200萬元,對於果菜市場自救會所稱市府不用繳地價稅,市府嚴正駁斥。

高雄果菜市場土地不義徵收住戶自救會召開「戳破陳菊人權市長真面目」記者會,高雄市政府農業局針對自救會新聞稿中所稱,果菜市場「適用國有財產法第8條規定免徵地價稅,哪來政府繳稅之說」,駁斥澄清。

農業局表示,果菜市場用地於民國62年完成徵收後便屬於市有土地,自62年至104年,市府為果菜市場北側用地繳交地價稅共約5200萬元。市有土地並不適用國產法第8條免徵地價稅。

農業局指出,果菜市場用地適用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17條地價稅減半徵收,而5200萬元是減半後的課稅結果,對於自救會引用錯誤法條,市府表達強烈遺憾。10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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