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移送遭飭回 男子再偷腳踏車送辦
2016/9/26 16:44(9/26 16: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6日電)陳姓男子偷腳踏車,被以竊盜罪嫌移送,才剛被飭回,又再偷腳踏車,然後從虎尾騎20公里回北港,警方今天表示,眼尖員警發現,再度逮捕送辦。
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指出,陳姓男子涉嫌偷自行車代步,員警調閱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循線將人逮捕,昨天以竊盜罪嫌移送位在虎尾的雲林地檢署偵辦。
檢方偵訊後將陳姓男子飭回,這下子沒有交通工具回北港,正在街上閒晃時,相中一輛腳踏車下手行竊,然後從虎尾騎20公里回北港。
北港分局員警昨天巡邏時,在街上發現閒逛的陳姓男子,覺得形跡可疑,上前盤查,發現腳踏車有車身烙碼,員警問他號碼卻答不出來,事跡敗露,再度被移送法辦。10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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