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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勞工2例休 勞團贊成

2016/7/11 19:41(7/11 19:4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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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1日電)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第36條修正草案,將勞工每7日中至少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改成2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說「非常贊成」。

社福及衛環委員今天邀請勞動部長郭芳煜就勞工一例一休進行報告,並審查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所提出的勞動基準法第36條修正草案,要求比照軍公教族群將勞動基準法中1例假修正為2例假,雖然郭芳煜會中表明這不可行,但在場包括民進黨的立委皆未反對此修正案,因此最後初審順利通過。

吳靜如說,勞團立場一直都是主張勞工2例休,因為這樣才能真正的落實每週40工時,因此非常贊成。以移工做舉例,移工在工時非常長、低薪且仲介費高的狀況下,總是處於「被同意」加班的情況中,通過2例休對勞工在縮短工時部分,會有具體的保障。

此外,對於勞動部提出一例一休是設計給想加班的勞工可以加班的方法,吳靜如說,「這是為資方逃脫的藉口」,這跟資方要搞成彈性工時的說法一模一樣。吳靜如表示,拿每週40工時去問勞工,每個勞工都會覺得可以休2天,這樣技巧性的挪移工時,是勞動部設計出來配合資方的說法。

吳靜如強調,勞工要加班的主因,是因為基本工資太低,沒有一個勞工會願意這樣加班,不去反省基本工資低,導致勞工必須加班來補貼家用,卻說通過一例一休可以讓想加班的勞工加班,「這是什麼話」。1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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