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躲大陸 開電玩店遭逮遣返
2016/3/31 15:37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31日電)有多項前科39歲陳男持槍恐嚇並逼人簽本票後遭通緝,但陳男事發後已逃到中國大陸躲藏,去年因開賭博電玩店被逮並判刑。陳男服刑結束後,遭刑事局遣返回台。
刑事局兩岸科今天說,有槍砲等前科的陳姓男子在民國88年為幫友人出頭,和友人持槍前往恐嚇被害人,並逼迫簽下新台幣40萬元本票,甚至軟禁被害人2小時,事後,被害人順利逃脫報警,陳男和同夥逃逸。
警方當時查獲槍彈,並把案子移送檢方審理,陳男屢傳不到,檢警後來發布通緝,但陳男在通緝前已循正常管道逃至中國大陸湖北省躲藏。
為追緝陳男到案,刑事局追查相關線索,得知陳嫌藏匿大陸湖北省經營賭博電玩店,通報大陸公安,陳男在去年遭公安逮捕,並遭判處有期徒刑1年。
陳男今年3月服刑完畢,刑事局接獲通報後,派員前往大陸把人押解遣返回台歸案。10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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