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九孫道存涉太電掏空案 二審將宣判
2016/3/27 15:0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與前財務長胡洪九被控掏空公司近新台幣200億元案,一審分別被判4年及18年,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辯論終結,訂於29日上午10時宣判。
本案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在民國101年11月底判胡洪九、孫道存應連帶賠償港幣1億8000多萬元,胡洪九賠償3億美元,加上利息,兩人須賠償至少新台幣140億元,目前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判決指出,胡洪九、孫道存等人被控從民國83年起,隱瞞董事會且違反政府禁令,利用海外子公司違法投資中國大陸,並掏空近新台幣200億元。
台北地方法院於99年7月底宣判,合議庭認定,胡洪九在開庭期間緊咬孫道存,無異自承犯罪,依偽造文書等罪,重判胡洪九18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0億元,孫道存則判刑4年。全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逾5年後,訂於3月29日宣判。10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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