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前女友另結新歡 醋男殺人判9年確定
2016/3/7 12:53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呂姓男子被控不滿前女友分手疑另結新歡,於民國103年間在新竹城隍廟持刀砍殺前女友等人,最高法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呂男9年徒刑確定。
判決書指出,呂男與陳姓女子曾經交往,事發前數日,陳女用通訊軟體LINE傳訊「分開對彼此都好」、「讓彼此都自由吧」等語給呂男,令他心生憤恨,懷疑陳女另有新歡;呂男在103年9月27日晚間騎機車行經城隍廟時,發現陳女的安全帽放在邱男機車上,於是進入城隍廟一探究竟。
呂男走進城隍廟前廣場攤販區,發現陳女與邱男在一起用餐,當下醋勁大發,指著陳女大罵「你想要的自由就是跟他吃飯嗎?」旋即從牛仔褲口袋拿出預藏的水果刀,刺向陳女胸部、背部,邱男見狀起身制止,也遭呂男持刀攻擊。10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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